驾驶培训学员预约制度

2016-04-07


为加强培训学时管理,方便学员参训,允许学员提前预约教练员和训练时间进行训练,为规范预约管理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根据学员需要开展预约学时制教学,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培训预约,包括学员来校预约、电话预约、传真预约、电子邮件预约。

二、学员预约培训应提前三天进行,包括培训时间、培训学时、培训科目,可一次或分次预约。

三、学员预约后,预约受理人应进行登记,教务科或培训科做好教师或车辆培训准备。

四、学员进行预约登记后,可于参训前24小时撤销或变更登记手续,预约受理人接到撤销或变更申请后做好相应工作。

五、学员预约培训学时,理论课每天不超过6小时,驾驶操作训练每天不超过2小时。

六、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预约培训取消,学校不收取学时学费,学员可重新进行预约培训。

七、对不能满足学员预约培训要求的,学校做好解释工作,并商请学员变更预约内容。


十、按物价部门标准收取培训费,绝不乱收其他费用。

十一、学员对未遵守诚信承诺的职工,可进行投诉,学校在十个工作日内落实答复。